各位导师和研究生:
根据《湖州师范大学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湖师院发〔2025〕77号)文件要求和研究生院《关于开展2026年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开题论证工作的通知》(2026年9月21日)部署,现启动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开题论证工作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开题论证对象
2025级硕士研究生;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开题论证工作应于入学后第3学期结束前完成,本次开题工作须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。
(二)开题工作包括开题报告撰写、开题预答辩、开题答辩、专家评议、报告修改、定稿上传等环节。开题预答辩由导师组织实施,正式开题论证由学位点统一组织实施。
(三)开题类型与填报表格。以学位论文开题的,填写《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》;以实践成果开题的,填写《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》。两者只选其一,一经申报不得中途改换。以实践成果开题的,须同时补充提交支撑录像等佐证材料;开题阶段提交的为前期试做或方案性录像,不适用《音乐学院音乐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成果及报告实施细则(试行)》中毕业考核阶段的录像技术规范。报告正文中文采用宋体、英文采用Times New Roman,字号小四,单倍行距;开题报告第一至第四部分内容合计不少于4000字。
(四)开题预答辩。导师邀请学科专业或课题组3—5名专家组成开题预答辩评审小组,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预答辩评审小组应包含至少1位校外实践导师。开题预答辩应在学院组织开题答辩之前完成,具体时间由导师与研究生商定。
(五)开题答辩。学位点组织责任心强、学术造诣深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,逐一论证。考核小组成员应当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导师资格,不少于5人并设秘书1人,其中专业学位考核小组须包含至少1名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行业企业专家。考核小组设组长1人,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成员担任。以实践成果开题的,评审小组中应有相对应方向的专家。
(六)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开题报告。
三、时间安排
本次开题工作须于2026年12月20日前完成,各环节时间节点按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执行:
序号 | 工作事项 | 工作内容 | 时间节点 |
1 | 系统开放 | 研究生院、研究生秘书设置系统开放时间 | 2026年11月13日前 |
2 | 开题申请 | 研究生上传学位论文(或实践成果)开题论证报告等材料,导师审核 | 2026年11月20日前 |
3 | 专家论证 | 学院以公开答辩方式组织专家论证 | 2026年12月11日前 |
4 | 材料上传 | 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(或实践成果)开题论证报告终稿 | 2026年12月20日前 |
5 | 材料审核 | 导师审核、学院审核、研究生院审核 | 2026年12月30日前 |
四、开题报告参考内容
(一)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;
(二)选题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;
(三)选题主要内容;
(四)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及研究途径与方法(预期思路或技术路线);
(五)研究工作计划进度;
(六)主要参考文献目录。
五、开题答辩程序
(一)评审小组组长介绍本组研究生和专家的基本情况。
(二)研究生须采用PPT完成汇报,时间预计15分钟;以实践成果开题的,可在汇报中播放支撑录像片段。
(三)评审小组对选题、研究思路以及工作计划等进行点评和提问,研究生进行答辩。
(四)评审小组集体评议,现场打分并公布开题论证结论。结论分为A、B、C和D四个等级,100—90分为A等,89—75分为B等,74—60分为C等,少于60分为D等;系统中的论证结论按“通过/不通过”填报,D等为不通过。
(五)评审小组秘书填写《湖州师范大学开题评议小组结果汇总表》纸质稿1份,交由组长签字盖章,交学院研究生秘书。
(六)研究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开题报告,A等者酌情修改,B等者需修改并经导师同意后提交,C等者需认真修改并经评审小组组长(或副组长)同意后提交;D等者须按专家意见作实质性修改,修改时间不少于1个月,并参加二次开题论证。专家修改意见和研究生修改结果均需在《湖州师范大学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开题论证修改记录单》中逐一体现。
(七)研究生秘书整理修改后定稿的开题报告,核对修改记录单并汇总各评审小组开题论证结果,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。
(八)研究生系统提交开题报告,学院审核开题报告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。
六、其他
开题论证通过者,其所选题目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。如因特殊情况,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题目需作较大更改且涉及研究方向或主要研究内容改变时,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并填写《湖州师范大学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选题变更申请表》,经导师确认同意后方能提出开题申请,上报学院批准后重新组织开题,开题报告修改时间不少于2个月。
本次开题论证未通过的研究生,其二次开题论证于2027年2月底前另行组织,相关要求及程序原则上参照本通知执行。开题论证两次不通过者,学校按照学籍管理办法相关条款予以退学处理。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开题报告、不参加开题答辩或申请延期开题均视为放弃当次开题机会。
七、材料提交与联系方式
(一)开题报告(论证报告)初稿以“学号+姓名+开题类型”命名,由各班班长收齐后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至林老师邮箱03297@zjhu.edu.cn,截止时间另行通知。以实践成果开题的,须同时提交支撑材料,并提前与学院联系,由学院协调专家进行可行性确认。
(二)答辩当日,评审小组秘书须将《湖州师范大学开题评议小组结果汇总表》纸质稿1份经组长签字后交学院研究生秘书。
(三)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《操作说明》。
(四)联系人:林老师,邮箱03297@zjhu.edu.cn。
八、附件
01 湖州师范大学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开题论证修改记录单.docx
02 湖州师范大学学位论文(实践成果)选题变更申请表.docx
附件1: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(2025版).docx
附件2:湖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(2026版).docx
湖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
2026年10月10日

